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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T/T1037-2016《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与JT/T1037-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标准名称更改为“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b)更改了“预警”和“预警值”的术语(见3.7、3.8,2016年版的3.12、3.13);
e)删除了“结构整体响应”“结构局部响应”“模态参数”“模态参数识别”“安全一级评估”“安全二级评估”“专项评估”“专项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2016年版的3.3、3.4、3.5、3.6、3.10、3.11):
d)增加了“作用”“结构响应”“结构变化”“桥梁结构健康度”的术语和定义(见3.4、3.5、3.6、3.9);
e)更改了进行桥梁结构监测的跨径范围,增加了对技术状况等级3类、4类在役桥梁进行监测的要求(见4.1,2016年版的第1章);
f)增加了对监测技术自主可控、鼓励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监测系统安全网联、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要求(见4.2~4.5);
g)增加了桥梁结构监测分为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运维、监测数据应用阶段的要求(见5.2);
h)增加了监测系统组成的要求(见5.3):
i)更改了监测类别和监测项,增加了桥面结冰、螺栓状态、索夹滑移等监测内容和测点布设的要求(见第6章、第7章,2016年版的第5章);
j)更改了“监测方法”和“数据管理”要求,增加了数据编码、数据交互与共享、数据安全的要求
(见第8章、第10章,2016年版的第6章、第7章);
k)增加了监测系统的设计、实施、试运行与验收、运维、安全的要求(见9.2~9.6);
1)增加了机器学习等数据分析方法,增加了车辆通行管控、检查指引等监测数据应用的内容(见11.2、11.4、11.5);
m)更改“安全预警”为“超限报警”,并更改了相应的报警级别,增加了涡振报警的要求(见11.3,2016年版的8.3);
n)更改“安全一级、安全二级评估”为“结构健康度评估”,并更改了等级划分方法(见11.6,2016年版的8.4、8.5);
o)更改“专项评估”为“特殊事件应急管理”,增加了涡振应急管理内容,更改了其他特殊事件的具体规定(见11.7,2016年版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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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中交公路长大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交公规土术大数据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惠、李娜、孙利民、欧进萍、张喜刚、刘晓东、宋晖、叶志龙、袁洪、刘志强、王晓晶、鲍跃全、李小龙、冯良平、孙小飞、刘芳亮、闫昕、崔营营、阮欣、赖马树金、张东昱、黄永、周文松、徐文城、冷俊、刘天成、李晓龙、毛幸全、金耀、韩帅、赵凯、刘洋、张照辉、徐阳、魏世银、侯榕榕、程潜、何秋雨。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JT/T 1037—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