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的选择或处理是否正确,基础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的好坏均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在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基础工程质量不佳,同时土壤的特性和建筑物的荷载也会给地基带来很大的压力。如果没有对地基基础工程进行检测,就无法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很有可能在建筑物投入使用时存在严重隐患,甚至发生倒塌的风险。
一、请问做动力触探试验,天然地基检测深度要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以下,这个主要受力层深度怎么确定?
答:根据GB 50021-2001:4.1.18条,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二、市政排水管道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检测应该按照哪本规范?评定标准应该按哪本规范?
答:市政排水管道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检测应该按照以下规范进行:
1、《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检测规程》(CJJ/T 98-2016)
2、《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规程》(GB 50203-2011)
3、《地基与基础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评定标准应该按照以下规范进行:
1、《市政公用工程验收规范》(DB11/143-2014)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18)
在进行市政排水管道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时,需要根据以上规范的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检测,同时根据相应的评定标准进行评估和判定,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请问,《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中8.3.3第一条中所提及的“主要受力层深度”指多少深度?这个深度是固定值还是由设计单位提供深度?这个“以下”有没有要求多深?
答:根据GB 50021-2001(2009年版),4.1.18条,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四、动力触探检测地基承载力如何进行评定的?评定依据是什么?
答:JGJ340里有相关规定,换算承载力的经验表格。或者设计给公式。
五、请教一下单桩竖向静载试验中,支墩面积计算公式?(比如,已知反力配重1000kN,计算中支墩要除以二,每个支墩需要承载500kN。是要先计算支墩地基承载力,还是先计算需要的支墩面积?如何计算?
答:S(支墩面积)=F(压力-最大反力kN)/P(压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六、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面积大小怎么确定?
答:见JGJ79-2012第7.1.5条,及承压板的面积为de为“一根桩分担的处理地基面积的等效圆直径”,可根据布桩的情况去套用公式或已知的面积置换率计算即可。
七、地基检测报告中岩土工程师需要签字吗?
答:未有文件明确指明检测报告中需岩土工程师签字,建议岩土工程师可作为地基相关参数授权签字人对检测报告质量进行把关。
八、地基检测报告中,地勘内容是必写项码?
答:规范一般都要求必须写,如JGJ106-2014第3.5.3第2条,“地基条件描述”即地勘报告里的土层描述等。因为不管是检测承载力还是检测桩身完整性都需要结合地质条件去进行综合分析。
九、请问JGJ340-2015规范中天然地基轻型动力触探试验的检测深度为主要受力层怎么理解?指的是整个持力层吗?
答:JGJ340-2015原文是“主要受力层深度以下”,也是指基础主要受力的图层,是根据建筑物的等级、基础型式、建筑物的高度(或荷载大小),再由具体的土层性质来决定。验算较为复杂,一般由设计单位或/图纸指出。
十、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25-2016第4.2.1条,“当房屋处于自然状态时,地基沉降速率连续两个月大于4mm/月,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当房屋处于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时,地基沉降速率大于2mm/天,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短期”有什么明确规定吗,如果没有规定,那不是很随意?
答:关于“短期”的界定,因不同地质条件和不同的影响源均有所差异,鉴定人员宜根据影响源、房屋沉降速率等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不能随意。
十一、危房鉴定时,发现某一个轴线段的承重墙体产生了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的多条平行沉降裂缝,且该轴线范围墙体的倾斜率大于1%了,能否判定地基为危险状态?
答: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25-2016第4.2.1条,尚须确认该房的整体倾斜率是否大于1%,根据目前的描述,可能存在“局部”倾斜偏大的可能性,请补充检测,计算该房屋的“整体”倾斜率后再进行判定。
十二、危险房屋鉴定时,如果地基判定为危险状态,能否直接评定该房屋为D级危房?
答: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25-2016第6.2.3条,若地基处于危险状态则可直接判定房屋属整幢危房,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鉴定。若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则继续第二阶段的鉴定工作。
十三、危险房屋鉴定时,地基都是隐蔽工程,很难直接进行观察测试,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25-2016的相关规定,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可通过分析房屋近期沉降、倾斜观测资料和其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如分析房屋近期沉降、倾斜观测资料和其上部结构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必要时宜通过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对地基的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缺乏地质勘察资料时,宜补充地质勘察。
十四、地基基础参数中,钻芯法检测中的持力层岩石强度需要单独出一份抗压强度报告吗?
答:在接近桩底部位1m内截取岩石芯样,抗压强度报告可附在钻芯法检测报告内,便于设计人员对端承力的验算,提供分层岩性的各层强度值是必要的;遇分层岩性时,宜在各分层岩面取样。
十五、沟槽地基承载力轻型触探的检测频率?
答:可按条形基础每20延米一个点,或者200平方一个点,单位工程不少于10点,同时满足同一土层试验数据不少于6个。
十六、复合地基前期位移回弹有哪些原因?
答:
1、承压板刚性不足或不平整导致;
2、所垫砂层中可能存在大粒径粗砂,受力后容易造成不均匀沉降;
3、压重施加的地基土被挤压隆起;
4、基桩桩晃动;
5、基桩梁出现变形或晃动;
6、位移计指针卡住
十七、地基静载试验中s-lgt、s-lgp曲线怎么取值,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答:参考《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规范第4.4.1条,s-lgt是代表沉降-时间对数曲线、s-lgp是沉降-压力对数曲线。lgt、lgp均应经过计算来得出,一般结合静载试验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计算、分析和绘制曲线更为方便。
十八、地基基础现场检测有关要求,依据DBJ∕T 15-60-2019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承载力超过220kPa的,是不是不适用轻型触探N10检测?
答:确实不适用。可参考规范中表5.4.6、5.4.7对比理解,轻型动力触探主要针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大于220kPa的地基土。
十九、根据JGJ340-2015要求,对于土(岩)地基静载试验中对于该单位工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规范4.4.4及4.4.5条已明确特征值取值要求。现在经常性碰到一些问题,由于甲方仅只委托要求对该单位工程只做一个点或是一个孔(甲方已强烈委托并有相关的委托证明资料),而按照规范4.1.4要求不应少于三个,那么报告中这个结论应该怎么下较为合适?(因为规范要求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点承载力检测值和单位工程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只做一个点或是两个该结论就没办法得出特征值)?
答:首先要明确,按规范规定是不能出具单位工程结论数据的。依据《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中第4.4.3条,可给出该工程所测点位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另外书面告知甲方。因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不能出具单位工程结论数据,如果后期因此无法通过基础验收,与检测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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