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仪器),系指从单色器发出的单色光经光束开关(斩光器)分成为样品和参比两条光束结构的仪器。
它能消除光源不稳和放大器增益变化的影响,并能自动记录和扫描物质的吸收光谱图。
仪器在开机后通常会做一些自检,但仍应按本规程进行检定。仪器的波长范围包括195~800nm,狭缝为0.1~5nm可调。
工作原理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是利用物质分子对紫外可见光谱区的辐射的吸收来进行分析的一种仪器分析方法。
这种分子吸收光谱产生于价电子能级的跃迁,它广泛用于无机和有机物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朗伯一一比耳定律(Lambet-Beer)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俗称光吸收定律,是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的依据和基础。
当入射光波长一定时,溶液的吸光度是吸光物质的浓度c及吸收介质厚度(吸收光程)的函数。
其常用表达式如下(式中ε为系数):
A=ε·c·l
紫外见分光光度计是基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的原理工作的常规分析仪器。根据光路设计的不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以分为单光束分光光度计、双光束分光光度计和双波长分光光度计。
制定依据
本规程主要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JJF1641-201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及《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指导通则“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拟定。
项目及技术要求
波长准确度≤±1.0nm(紫外光区),≤±2.0nm(500nm附近);
波长重复性≤0.5nm。
基线平直度≤0.01吸光度。
0%线噪声≤0.1%,100%线噪声≤0.5%.
吸光度准确度应符合规定。
杂散光<0.8%。
光谱带宽≤标示带宽±20%。
吸收池配对误差≤0.5%。
检测结果处理
自检结果全部符合技术要求者,即为合格,可以使用。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仪器再进行自检,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分光光度计时,我们必须要注意一些使用后的维护,保养,和一些基本使用注意事项,才能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
分光光度计的使用维护:
1、使用的吸收池必须洁净,并注意配对使用。量瓶、移液吸管均应校正、洗净后使用。
2、取吸收池时,手指应拿毛玻璃面的两侧,装盛样品以池体的4/5为度,使用挥发性溶液时应加盖,透光面要用擦镜纸由上而下擦拭干净,检视应无溶剂残留。吸收池放入样品室时应注意方向相同。用后用溶剂或水冲洗干净,晾干防尘保存。
3、供试品溶液浓度除各该品种已有注明外,其吸收度以在0.3~0.7之间为宜。
4、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以配制供试品溶液的同批溶剂为空白对照,采用1cm石英吸收池,在规定的吸收峰±2nm以内,测几个点的吸收度或由仪器在规定的波长附近自动扫描测定,以核对供试品的吸收峰位置是否正确,并以吸收度最大的波长作为测定波长,除另有规定外吸收度最大波长应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测定波长±2nm以内。
5、供试品应取2份,如为对照品比较法,对照品一般也应取2份。平行操作,每份结果对平均值的偏差应在±0.5%以内。
6、选用仪器的狭缝宽度应小于供试品吸收带的半宽度,否则测得的吸收度值会偏低,狭缝宽度的选择应以减少狭缝宽度时供试品的吸收度不再增加为准,对于大部分被测品种,可以使用2nm缝宽。
7、单色器是仪器的核心部分,装在密封盒内不能拆开,为防止色散元件受潮发霉,必须经常更换单色器盒干燥剂。
8、光电转换元件不能长时间曝光,应避免强光照射或受潮积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