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措施,但处于长期运行的保护器,其元器件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老化或损坏,影响性能指标的变化,如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事关人身*,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国家标准明文规定,对运行中的保护器每年应检测其性能指标,这是十分必要的。
2 保护器性能指标检测中的误区
误区之一,用试跳代替检测。试跳是保护器管理的正常工作,但它只能定性检测功能的存在,用试跳按扭试跳,因保护器产品不同,有的零序互感器好坏都无法检查出来;用接地试跳,因被保护电网正常存在对地漏电流,这时保护器动作的试跳接地电流,也不是真正的动作电流,也就是说,它只能初步验证保护器动作功能。
误区之二,对验证保护器动作电流数值误差的认识。那种用接地试跳电阻估算的电流值误差是很大的,原因是一般电阻的阻值误差达10%,还有温度等因素,试跳时电压也影响接地电流大小,电压的大值与小值之差按国家标准已超过10%,所以用接地试跳电阻估算出的剩余电流不能作为验证技术指标的依据。
误区之三,保护器动作时间的测定不考虑设定电流的准确值。保护器动作时间的测定,按国家标准规定,其动作电流设定值应为1倍、2倍或5倍额定动作电流。用试跳电阻估标的电流,如前述,其误差很大,所以用此方法测出的动作时间,无法与国家标准相比来判定所测出的动作时间是否合格。
鉴于以上原因,用上述方法对运行中保护器性能指标的检测,是不能正确判定其性能指标是否合格的。
3 检测操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 保护器动作电流的检测与判定: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被测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实际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额定剩余电流不动作电流,且小于等于额定剩余电流动作电流,这个实际剩余电流动作电流,对于具体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来讲,其不超标值都有一个数值范围,如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的保护器,其实际剩余电流动作电流范围应大于15mA,小于等于30MA,额定动作电流越大的保护器,则其实际动作电流的范围越大。所以为保证正确地进行检测,方法之一是使用的检测仪,应具备输出电流从零开始、可平滑调节的功能,且其电流表达到国家标准的精确度,这样就可以直接根据检测的数据与标准核对来判定;方法之二是,检测仪具备输出可调电流功能,其电流表精度可能低于相关国家标准,此类检测仪应审定一个精确度级,将检测得到的实际动作电流,加上检测仪大误差,此值如不超过国家标准,方可判定为合格。
(2) 保护器动作时间的检测与判定:
保护器动作时间,一般与通入的剩余电流有关,所以检测漏电动作时间的条件,一是通入的剩余电流值要准确;二是计时开始与通入剩余电流要同时;三是计时器要有一定的准确度级,因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都关系到人身*和分级保护的选择性,所以前述方法之二的检测仪不能作为验证判定的保护器时间测量(可以作为初步判定)的仪器,只能用具备输出电流从零开始可以平滑调节功能的,其电流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精度的仪器。
使预置电流通入保护器的同时开始计时,这样,当保护器动作后,记下的通入电流时间,就是被测的动作时间,这个时间与有关标准核对,就可判定其合格与否。
(3) 带负载条件的保护器检测:
值得提出的是,保护器本身动作特性的检测,一般要离线进行,否则被保护电网的剩余电流将使你无法用测试的数据与有关标准比较来判定合格与否。带负载的保护器,由于负载中性线一般不受保护器主开关控制(四极开关除外),所以剩余电动作电流和时间测试对测试仪器和测试方法都有特殊要求,不要因错误使用而损坏测试仪。带负载测试各相的实际动作电流,也只能反映三相负载漏电不平衡的程度,不能由此判别保护器本身性能指标是否合格。至于保护器带负载下的动作时间测试,它也不能由此判定保护器本身性能指标合格与否,但作为事故调查,有时可能需要进行这种测试。
近年来,阜南县随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开展,逐步完善了农村配电台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的安装投运工作,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安装与维护经验,现作简要介绍。
1 保护器的安装
(1)对于TT系统的低压电网,按照规定,必须实施剩余电流保护,包括总保护、中级保护(必要时)和末端保护。
(2)总保护安装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中级保护视情况安装于分支线或配电箱内;末端保护可安装于配电箱内部或室内。
(3)保护器除选择符合GB6829标准,且认证合格的产品外,还应重视调研所选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情况。
(4)保护器选用的额定电流值应与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值相一致。
(5)安装有保护器的配电台区,除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外,中性线不得再行接地。
(6)保护器应避免与有强电流、强电磁感应的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箱体内,以防保护器误动。
(7)保护器的安装应避免阳光直射并注意防潮、防尘、防震动。
(8)保护器安装后应模拟(或分相加入动作电流)试跳几次,待检查无误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 保护器异常运行情况分析
(1)由于保护器选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的限制,对于用户多的配电台区,即使电气设备、材料和安装工艺等质量较好,但每户仍有一定值的漏电电流存在(5~10mA上下),这样总的剩余电流值将很大,常使总保护动作。
(2)农改过程中,由于农民到户自筹资金不足,一部分用户仍然使用原有的旧导线和材料,用户线路、电气设备泄漏电流较大,使保护器很难投运。
(3)对于蔬菜种植和小动力较多的地区,临时用电时大多未安装保护器,加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绝缘质量差、使用中设备受潮或使用破股线,设备泄漏电流很大,使总保护器动作。
(4)在农村集镇或村庄自己绕制的电焊机等电气设备较多,在使用时由于剩余电流较大,使保护器动作。
(5)保护器上下级之间动作时间设置不匹配,当剩余电流较大时,使总、中级保护同时动作。
(6)保护器安装的质量较差,上下引线压接不牢,运行中发热,导致保护器内电子元件损坏或烧毁。
(7)个别保护器制造质量有一定问题,如:防潮性能较差,易造成绝缘下降,电子元器件筛选不严格,运行中电子元件老化、损坏等等使保护器动作不可靠。
(8)对保护器的运行维护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一些小缺陷未及时消除,缺陷由轻到重,后使保护器损坏。
(9)运行中由于保护器投切次数频繁,造成内部机械或电气故障,结果即使剩余电流大于额定动作电流,保护器不能正确动作。
(10)造成总、中级保护器运行异常,还有一个重要的情况是外力损坏,由于总、中级保护动作后,一些村民不等维修电工到场,不查明故障原因,就用木棒或竹竿进行操作,常因操作不当或多次动作导致保护器损坏或故障。
3 保护器的维护管理
(1)加大对用电户*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和导线,减少外力破坏次数;需接临时电源时,一定要安装保护器,发生保护器动作掉闸时不能强行试送。
(2)尽可能使低压每一路出线上都安装保护器,用以减少每个保护器上所流过的泄漏电流,减少总保护的动作次数。
(3)中级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一般不宜大于100mA,同时在动作时间上与总保护应有台级差,以便与总保护相配合。
(4)按照有关规定,对总保护器允许动作值范围值,在安装时应根据台区情况(线路、设备质量,用户的多少等)对保护器的动作值进行合理的选择。
(5)定期开展对保护器的测试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大的漏电线路和用电户,并及时消缺。
(6)加强保护器的维护和试跳工作,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
(7)一旦发生漏电造成总保护动作,不能强行投运或解除,一定要查明确切的原因和故障点并消除。
(8)查找漏电点,可采取分相、分点查找的方法,逐步缩小查找范围,直至查找到用户的泄漏电流点,然后分析判断。
(9)重视保护器的安装质量,特别是保护器上下引线要压接好,每运行一段时间后,要重新紧固。
(10)建立并完善保护器运行、检查、试验管理办法,加强运行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11)建立保护器运行台帐,设立保护器运行专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