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检测项目报告具有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准确性等特点,因此在出具试验室检测项目报告时一定要注意到该注意的问题,尤其是在对试验室检测项目报告作出一定的意见和解释说明时更需要注意。对此,本文整理了以下出具试验室检测项目报告时需要注意的六个问题可供参考!
1.试验室根据结果,与规范、标准做比较,或客户的规定限值做比较,得出合格不合格的判断,不属“意见和解释”。
2.试验室可以选择是否做出意见和解释,并体系中明确,并有效控制,特别是在合同评审。
常见的“意见和解释”有:
a. 对被测结果和分布范围的原因分析,比如在环境中毒素的检测报告中对毒素来源的分析;
b. 根据结果对被测样品特性的分析,比如样品的硬度、光泽度等;
c. 根据结果对被测样品设计、生产工艺、材料或结构等的改进建议。
3.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需充分支持所做出的意见和解释。如果相关的检测是由分包商承担的,试验室应满足分包的要求,确保相关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如果试验室的某特定检测项目的“意见和解释”能力并未获得CNAS认可,而在出具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中含有此类意见和解释时,试验室必须明确标示出“意见和解释未获得CNAS认可”
5.在校准报告中,一般不需要做出意见和解释。CNAS暂不开展对校准结果的意见和解释能力的认可。
6.对于检测活动,试验室如果申请对某些特定检测项目的“意见和解释”能力的认可, 应在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并说明针对哪些检测项目做出哪类的意见和解释,并提供以往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所依据的文件、记录及报告。相关人员能力信息应随同申请一同提交。试验室人员如果仅从事过相关的检测活动,而不熟悉检测对象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则不予认可其“意见和解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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