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件在可控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和/或水)下暴露于荧光紫外灯下,可通过不同类型荧光紫外灯来满足不同材料的试验要求。
试件在控制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应包括暴露试件表面所需的辐照度测定方法和辐照度的测定结果、所用的白板和黑板传感器的温度、以及试验箱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
以下总结规定了试件在试验箱中暴露于荧光紫外辐射、热和水中的试验方法,该方法用于模拟材料在实际使用环境中暴露于日光下发生的自然老化效果。
一、试验原理
1、荧光紫外灯按照说明书的建议进行维护或运转时,可以用于模拟日光中紫外区域的光谱辐照度。
2、在可控的环境条件下,将试件暴露于不同的紫外辐照度、温度及湿润环境中。
3、暴露条件因以下选择而变化:
1) 荧光紫外灯的类型;
2) 辐照度;
3) 紫外暴露过程中的温度;
4) 润湿类型;
5) 润湿温度和循环;
6) 光/暗循环的时间长度。
4、润湿通常由暴露试件表面形成冷凝或用去离子水喷洒试件产生。
5、试验步骤可包括试件表面上辐照度和辐射暴露量的测量。
6、宜将一种已知性能的对照物与试验材料同时暴露来进行标准比对。
7、试件暴露于不同类型仪器或不同类型灯下所得到的结果不宜进行比较,除非在用于材料测试的设备间已建立了适当的统计学关系。
二、试验装置
1、符合GB/T16422.3规定的荧光紫外灯试验装置,除非另有规定,采用UVA-340(1A型)荧光紫外灯。
2、荧光紫外灯会随着持续使用而显著老化。如果没有使用自动辐照度控制系统,则按照设备制造商给出的操作程序调整以保持所需的辐照度。
3、辐照度的一致性应与GB/T16422.1中的要求一致。当暴露区域的辐照度低于辐照度峰值的90%时对试件周期性位置调整应符合GB/T16422.1的规定。
4、试验箱中,应按规定条件在试件正面安装间歇凝露或间歇喷淋的装置。凝露或喷淋应在试件表面均匀分布。喷淋系统应采用不会污染喷淋水的耐腐蚀材料制备。喷到试件表面水的电导率应低于5pμS/cm,不溶物含量应小于1μg/g,且不应在试件表面留下肉眼可见的污迹或沉积物。硅含量应不大于0.2mg/L(0.2ppm)以下。可利用去离子和反渗透作用相结合来制备所需质量的水。
5、试件架应采用不会对暴露结果产生影响的惰性材料制造。因背板的存在及背板所用材料会对试件产生影响,背板的材质应由相关方商定。若无规定时,宜采用不锈钢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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