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验仪器设备
1、大型试验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设计要求进行合理安置。
2、试验设备安装应稳固,按规定要求搭设相应操作平台,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3、试验设备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4、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10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5、所有的试验设备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6、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各种试验设备不准超载运行,运行中发现有异声、杂音或电机过热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8、按时做好各种试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严禁试验设备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箱,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谁挂谁取。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
1、试验室应按照危险化学的种类、特性,在操作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应当对化学品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
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4、试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
5、药品应分类摆放。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7、搬动化学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8、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化学品的性质和存放、收发、搬运、临时解毒知识及应急预案报警方法。
9、化学品储藏及使用场所严格控制出入人员,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备在明显位置摆放,保证消防设施完备有效,试验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三懂三会。
10、个人防护措施
11、配备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12、严禁直接接触化学物品,不准在使用场所饮食。
13、配备相应及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三、养护室
1、养护室管理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对电子温湿度数控系统显示的数据详细记录,并根据养护室内不同区域悬挂的温湿度仪进行对比,查看室内温湿度是否符合试件存放环境温湿度要求。
2、养护室管理员进入养护室前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应戴耐磨型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以防有漏电事故发生。
3、站内抽检试件和入库和出库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按时间分类摆放,摆放时就注意试件之间的间隙问题,同时试件在往高处摆放或取下时要注意拿稳试件,防止试件从手中滑落砸伤人。
4、存放试件的铁架钢度要有保证,铁架间的间距要保持适中,便于养护室管理人员存取,并防止发生倾斜造成安全隐患。
5、任何人员进入养护室时间不宜太久,因空气中存在较多雾化的水气,防止吸入太多而造成肺部疾病或胸闷、恶心等现象的发生。
6、养护室的水管、电线布置应合理,仪器设备应具备防潮功能,室内应安装防爆灯,水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破皮而发生漏电事故。
7、对养护室管理人员应进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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