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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规范山东省智慧灯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优化5G等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环境,促进智慧城市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进山东省智慧灯杆工程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扩建智慧灯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智慧灯杆作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应联动各行业应用建立起覆盖范围广、功能齐全的信息感知网络,并应充分考虑与城市风貌景观相融合,对杆体、综合机房(机柜)、通信管线、供配电管线和管理平台进行整网统筹,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
1.0.4智慧灯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智慧灯杆和相关设备设施的选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智慧灯杆 Smart lighting pole
以灯杆为载体,通过挂载各类设备提供智能照明、移动通信、视频监控、环境/气象监测、交通管理、信息交互和城市公共服务等功能组合,可通过管理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控制、管理等网络通信和信息化服务的多功能道路灯杆。
2.1.2 智能照明 Smart lighting
对智慧灯杆的照明系统进行精细化管控,实现远程开灯、关灯、调光及照明设备状态监测,并根据经纬度、时区等设置定时任务,控制所有路灯或指定路灯的开灯、关灯、调光、接收故障告警等。
2.1.3 视频监控 Video surveillance
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视频监控系统是由摄像、传输、控制、显示和记录五大部分组成。
2.1.4 交通指示 Traffic indication
引导、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交通设施,包括各类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指示屏)、路名牌和导向标志。
2.1.5 交通监控 Traffic monitoring
通过采集、处理和发布道路交通信息,为交通管理者提供一种用于道路交通运行和管理的技术措施,包括交通流量检测、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可实时监测车流量、车速和道路的通行状态,也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和记录。
2.1.6 车路协同系统 Vehicle Infrastructure Cooperative Systems
采用传感和无线通信等技术,实现车车(V2V)、车路(V2I)动态实时信息交互,并在全时空动态交通信息采集与融合的基础上开展车辆主动安全控制和道路协同管理,实现人车路的有效协同,保证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2.1.7 环境/气象监测 Environmental or meteorological monitoring
通过安装各类传感器,远程监测城市环境或气象数据,如温度、湿度、照度、气压、风向、风速、噪声、PM2.5和PM10等。
2.1.8 5G通信基站 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station
安装第5代移动通信系统无线收发信设备的通信站,提供无线通信网络覆盖,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
2.1.9 物联网 Internet of Things
通过信息传递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物理和虚拟世界的信息处理并做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简称IoT。
2.1.10 信息发布 Information display
按区域或功能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共广播等设备设施远程发布图像、音视频信息,如时政新闻、天气预报、环境数据、交通信息和公益广告等。
2.1.11 公共广播 Public broadcasting
按区域和功能提供音频广播,远程控制播放内容,如政府公告、应急指挥信息等。
2.1.12 公共WLAN Public W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