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发布了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小仪整理收集了有关57号令及新评审准则的部分问题及答案,供全国检测同仁参考。
一、公路水运检测师能对应建工口工程师吗?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属于人社部,也是属于一个职业职资格类的一个考试,是纳入人社部的目录。其实在很多省份,当地的人社局都会发一个文,它有一个跟职称的对应关系,可以用来做更高一级职称的申报以及作为等同工程师能力的认可。但是还有一句话可能大家忽略了,它并不等同于真正的工程建设领域正式职称,所以它不等于工程职称。
建议你直接给所属地区的住建管理部门或者住建厅的窗口打电话,询问目前我们省内的公路水运检测师能不能当做工程师来用,问他们就可以了。
二、明年7月31日前,建工类是否属是否需要注销CMA?
目前CMA已经不再受理新申请变更,包括资质注销这些应该是都不会受理的。如果说你的省内想要对你的CMA的参数进行一些调整的话,首先你不能用建工的这种方式去跟他交流这个事情。你可以采用申请水利的形式进行咨询。因为水利和建工的很多标准他是共通、共用的。以水利的方式,想扩一些参数,或者说想增加一些方法标准、对我的CMA的进行换证、甚至注销,这种一般来讲市场监管局应该是会受理的。
三、12月份之前申请的CMA质量手册,按照新的还是旧的版本?
因为我们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刚刚才实施的。评审准则不是为直接建立管理体系服务的,评审准则只是为了让我们这个管理办法更有效地落地。如果在12月1号之前,你的体系已经建立了,而且已经申请了CMA,目前来讲机构的能力是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而且再说的直接一点,目前新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只是为了给检测机构解开枷锁,是让机构的管理体系更加灵活,而不是为了加强限制。所以这样来讲,如果原来都符合,那现在肯定符合。
四、人员从业经验怎么样去判断?
其实人员的从业经验,它由两个方面构成。
第一,他当时有没有去考取相关的证书,比如说本地协会或者是住建厅认可的检验检测上岗证。
第二,他有没有在具备相关专项的检测公司从事过相应岗位。他的社保及劳动合同能不能支持他具备这个工作经历,就是由两方面构成的。
五、新文件必须12月1日实施吗?还是说可以有这个过渡期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的建立和评审准则的发布没有必然的联系。体系文件里什么时候建立的,什么时候实施的,这个是由机构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并不是由这个文件来决定。这个文件只是告诉你原来的RBT214这个文件不再作为管理体系的模板。
其实没有什么过渡期的问题。因为这个文件现在发布之后,现在就可以实施,因为对于绝大多数机构来讲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如果你的机构体系在正常的运行,稳妥起见,就不需要做什么变动。
六、改版的时候需要把哪些法律法规写进去?
第一个,每个文件的开头,它就会把上位法写进去。所以这个上位法是必须要遵守。
第二个,目前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您所在的行业或者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文件,肯定是要写进去的。
七、原版质量手册中214条款,需要替换新的评审准则吗?
你的体系不是要符合214,你的体系是要符合当前文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你机构实际地运行情况。
所以要回到正轨,就是我的体系跟我现在的机构是不是相匹配的,不匹配的地方我要做一些修改,不能落地的地方我要做调整。
八、57号令里,授权签字人算不算技术人员?
授权签字人当然是技术人员,而且他可以被理解为最关键的技术人员。
九、公司架构没有技术部和质量部,这样的架构合理吗?
机构的架构是否合理,其实不能这么片面的去理解它。正常来讲,肯定有一个质量管理体系的一条线,还有一个就是技术管理体系的一条线。还有经营管理,还有其他综合管理的不同的这种管理的业务板块。但是这些业务板块在有些机构来讲,它是可以融合在一起的。
比如说技术部、质量部,你可以合并在技术质量部里面。这个里面没有必要说把它区分的那么清楚。在技术质量部的引导之下,你可以把检测部作为技术质量部的下属的一个部门,这样也是可以的。
十、报告审核人员必须得授权签字人吗?
审核人员不一定是授权签字人,但是授权签字人是可以充当审核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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