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静载试验只能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否则违反强条?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第5.2.4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这个争议跟“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一样,是不是设计时不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就违反强条了?开始大家都这么觉得,但现在已经不这么认为了。
关于桩静载试验是否只能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可参考《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第4.3.4条:“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第4.3.6条:“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必须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而工程桩验收则不是必须。再看看《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对应条文说明,“....慢速维持荷载法进行的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是桩基承载力设计参数获得的最可信试验方法”。也明确了,作为设计参数使用,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是可信的。
反之,如果大家在设计前进行场地试桩,试桩参数作为设计依据,则必须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否则违反强条!
二、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耐久性要求时如何处理?
(一)规范对混凝土最低强度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高低影响到碳化速度的快慢,从而影响碳化深度。由于水胶比和水泥用量的影响,混凝土抗碳化性能随着其强度等级的提高而增强。
因此,规范基于耐久性的角度对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进行了规定。
《混规》第4.1.2条规定: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等级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混规》第3.5.3条对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做出了如下规定: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在环境等级为一类时不得低于C20,二a类时不得低于C25。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对混凝土强度等级从结构受力和耐久性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规定如下:素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本条规范属于强制性条文,不同规范之间有差异时,以本条规范为准。
(二)混凝土耐久性的破坏机理
引起混凝土耐久性破坏的因素主要有冻融破坏、化学腐蚀破坏和碳化破坏等,其中最常见的是碳化破坏。混凝土的碳化是指混凝土内的水化产物与其所处环境中的二氧化碳反应,生成了碳酸盐或其他物质的现象。
环境中的二氧化碳由混凝土内的孔隙进入,与氢氧化钙等水化产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碳酸钙等物质。碳化反应消耗了氢氧化钙.使混凝土碱性下降,酸性上升,引起钢筋锈蚀,将削弱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能。
(三)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耐久性要求的最低强度等级时的措施
当混凝土实测强度等级低于结构耐久性要求的最低强度等级时,混凝土的耐久,性不能满足设计工作年限的要求,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增大截面改善表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耐久性。采用本方法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3。
2、表面处理提高混凝土抗碳化性能。对处于一般环境的混凝土,可采用表面涂层、硅烷浸渍等防腐蚀附加措施。采用本方法时,结构的承载能力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3、置换耐久性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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